車輛怠速規定急轉彎! 預報氣溫逾30度免取締
2012年8月27日 11:51
記者李玲玲/台北報導
今年6月1日實施停車怠速熄火取締開罰,卻始終未開出罰單,取締人員也坦言執法困難,
現在環保署重新修法,提出新規定!將氣溫超過30℃、下雨及排班計程車等列為排除條件
,希望讓法令能有效實施,又不會影響民眾健康。
環保署表示,「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101年6月1日正式實施前後,各界對排除條
件規定意見多,經考量各方意見,並參考鄰近國家法令、我國氣候與民情,決定修正該辦
法第4條。
新增包含,氣象預報氣溫最高溫超過30℃;下雨致影響稽查儀器判讀;排班候客計程車;
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及大客車車上有乘客;正有任何人(不包含司機)上車或下車時的車
輛;因實施道路救援或濾煙器手動再生須怠速運轉或因機械故障無法阻止引擎怠速的車輛
;執行法令規定檢驗測試時須怠速惰轉的車輛列為排除對象,目的是讓辦法有效實施,又
不會影響民眾健康。
環保署修正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相關預告將在預告日起3日後載於環保署網站,
民眾可自行上網查閱,對於公告內容有意見者,可在14日內提出陳述意見。環保署後續也
將辦理「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及研商會,聽取各界意見。
http://www.nownews.com/2012/08/27/327-2848748.htm?ModPagespeed=no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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